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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体育局
关于报送2026年度体育专业和体育科研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06 09: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体育局 字号:[ ]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科技创新局,直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就报送2026年度体育专业和体育科研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体育教练员(含竞技体育教练员、体能教练员、群众体育教练员、学校体育教练员,下同)、运动防护师、体育科研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3.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4.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二、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

体育教练员、运动防护师和体育科研职称申报条件,相应按照《山东省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5〕24号,网址:http://ty.shandong.gov.cn/zwgk/zcfg/gfxwj/202601/t20260119_4889311.html)、《山东省群众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5〕25号,网址:http://ty.shandong.gov.cn/zwgk/zcfg/gfxwj/202601/t20260119_4889313.html)、《山东省体能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5〕26号,网址:http://ty.shandong.gov.cn/zwgk/zcfg/gfxwj/202601/t20260119_4889314.html)、《山东省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5〕27号,网址:http://ty.shandong.gov.cn/zwgk/zcfg/gfxwj/202601/t20260119_4889315.html)、《山东省体育科研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5〕28号,网址:http://ty.shandong.gov.cn/zwgk/zcfg/gfxwj/202601/t20260119_4889316.html)、《山东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5〕29号,网址:http://ty.shandong.gov.cn/zwgk/zcwj/ltz/202508/t20250811_4841913.html)执行。

三、申报程序与材料填报要求

(一)职称申报工作需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申报人员登录“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账号,具体操作严格按照威海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6年度)进行填报(https://rsj.weihai.gov.cn/art/2026/7/14/art_123456_6479746.html)。各呈报部门(单位)需及时向相应权限评审委员会申请相关专业的申报路径(已通过的无需再次申请)。

内容填报及上传的证明材料要求:

1.竞技体育教练员(包括以运动员身份申评)、群众体育教练员、体能教练员、学校体育教练员、运动防护师和体育科研,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申报,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

2.所有必填栏目均应逐项逐栏填写(或选择)相应内容,没有的应填“无”。申报人员本人应在“个人诚信承诺人栏内”亲笔签名。

3.工作总结,填写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目内。涉及群众体育教练员“科学健身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服务”、运动防护师“获得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认可的研究报告”和“实践创新成果”、体育科研专业“科学健身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一线岗位业务工作”等业绩,应体现在工作总结中。

4.群众体育教练员和运动防护师要求的专业背景、资格、资历、资质及专业课程学习等情况,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目内列明。

5.专业理论成果和工作业绩成效,只填写符合相应层级职称标准条件的有效成果和业绩,不符合的不得填报。

6.比赛名称应按比赛规程发布的比赛名称全称规范填写,不得简写;多人、团体、集体项目运动员取得的成绩,应填报是否主力队员;教练员带训成绩,应选填主管或助理教练;培训(服务)起止时间、比赛时间、输送时间、运动等级取得时间等涉及时间的,均须具体到月。

7.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

8.按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申报体育教练员和运动防护师专业职称的,需要完成相应岗位培训。县级及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根据职称评审权限组织或授权组织的相应层级岗位培训、职业资格考试、技能等级评价,以及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体育专业培训,可以认定为相应岗位培训。其中,申报中级职称的,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学时要求专业科目内容且为获得现职称以来取得。

9.运动员成绩证书、运动等级证书应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姓名、培养时间,须由运动员输送前所在单位出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输送到上级训练组织的,需上级训练组织出具输送证明;输送到省外单位的具备代表我省参赛资格,以及非代表山东省取得成绩但计入我省的,需提供省体育局批准的交流注册协议等可证明的材料。

10.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应提交《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如有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申报情况,需在表中予以备注,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集体决议材料及相关情况报告。

11.所有填报的资格证件、聘书、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理论成果、工作业绩成效等信息,均应有证明材料支撑并扫描上传。上传时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或材料重要程度排列,保持图片方向向上,勿旋转。同一材料可进行多次上传,如培养证明、输送证明等,确保网上审核时每名运动员均对应完整佐证材料;年度考核表、论文等多页材料需集中到一个文件进行上传。无证明材料的,按无效信息对待。

(二)呈报部门(单位)应统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2026年度体育职称推荐报告》1份(加盖公章),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区(单位)各专业、各层级申报人数,应注明对本次呈报的所有申报人员的系统申报信息和纸质申报材料等,均已逐项、逐栏、逐个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申报人员均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同意推荐,以及本部门(单位)工作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等。

2.本地区(单位)分专业分层级的《申报人员花名册》各1份(系统自动生成,A3纸打印),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申报人个人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系统自动生成,A3双面打印,原件)和《工作业绩成效申报表》一式3份(系统自动生成,A4纸打印,原件),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在相应栏目内审核签字、加盖公章(“诚信承诺书”栏须申报人亲笔签名)。每人一袋,在袋上粘贴材料清单1份,并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从事专业、申报方式。

四、评审组织

(一)评审评价方式

威海市体育专业和体育科研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工作采用评审方式进行评价,申报人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最终将由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威海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和“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评审收费

职称申报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

五、有关事项

(一)严格执行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等申报推荐程序。推荐申报单位要规范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实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申报的继续教育学时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推荐上报时要同步提交审核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认真审核,本次推荐上报的材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如因未尽审核职责导致出现问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自愿接受组织给予的处理处分。审核人:XXX”。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三)主管部门(单位)、呈报部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包括所有表格中意见、签字、公章、日期等内容不齐全;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改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

(五)为进一步精准评价体育科研、运动防护师等专业技术职称,将逐步引入服务保障协议、日常工作记录(工作单元)、典型案例等过程性证明材料和量化指标。申报人在正常填报系统材料的基础上,如有涉及的上述内容,可以将单位审核通过并有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作为证明材料在系统“上传其他附件”栏内上传。

(六)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推荐申报单位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承诺所推荐人员申报评审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按照鲁人社规〔202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服务平台”,申报人应按评委会明确的涉密材料填报办法报送。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市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所有纸质报送材料,评审结束后,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外,其他均不退还。

(九)材料报送时间。

1.系统材料填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7:30前。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竞技体育教练员工作业绩成效信息表》由各主管部门汇总于2026年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反馈至体育局政工科。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威海市文化中路78-2号体育局二楼政工科。联系人:刘洁,0631-5811679。

六、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https://rsj.weihai.gov.cn/art/2026/7/14/art_123456_6479767.html)要求办理。


附件:1.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xls

           2.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2: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docx

           3.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3: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

           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doc

           5.竞技体育教练员工作业绩成效信息表附件5:竞技体育教练员工作业绩成效信息表.xls




                                                                                                                                                          威海市体育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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