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普法用法

【以案释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以案释法
发布日期:2021-05-13 17: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体育局 字号:[ ]



【案例】张女士来电咨询,新建的小区没有建设体育设施,谁应该负责。

【以案释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新建居民住宅区应由开发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