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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体育局关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体育健身行业防控指南
发布日期:2020-02-24 17: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体育局 字号:[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体育类健身组织及体育类健身场所的防控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指南。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以切实保障健身人群及服务人员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体育类健身组织、健身场所出现、扩散和蔓延为目标,通过抓好防控工作,做好复工准备和复工管理,为人民群众的创造安全有序的健身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科学健身需求,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总体要求

各级体育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疫情的严峻性和挑战性,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体育类健身组织、体育类健身经营场所实行网格化管理,要严格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标准要点》做好防控工作。全市体育类健身组织、体育类健身经营场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疫情的严重性,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形成从会员到主要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三、防控范围

根据统一要求,对全市体育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性体育类健身经营场所,含大型体育场馆、滑雪场、游泳场馆、健身俱乐部、各类全民健身站点等的防控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四、防控指南

(一)全市体育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全市各级体育类协会(含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各级体育总会)、各级体育类俱乐部(含民政、工商部门注册的)于复工前严格禁止组织开展聚集性健身培训、赛事活动,严禁组织有身体接触类的培训、比赛活动。尽可能压缩和减少各类会议,对必须举办的会议要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举行;取消所有交流参观活动。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在行业上加强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体育类社会化组织,区市实行分级、属地管理。

(2)全市各级体育类健身组织要做好内部人员信息的统计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标准要点》,做好各类场所和单位内部的消毒清洁工作。各单位对员工要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实时监测。每位员工均要如实填报个人旅行史或接触史,并按要求自行居家隔离,不得少于14天,未出现疑似情况方可上班。凡14天内由重点疫区返回的一律不得上班,实行集中隔离14天,隔离实行属地管理。

(3)全市各级体育类健身组织防控期间禁止组织开展室内外活动,严禁组织聚集性的赛事活动和培训,严禁承接赛事活动,禁止以各种形式开展聚集性的营销促销等活动;有条件开放期间(待上级明文确定)要提前备好防护物资,每天对工作人员、前来的消费者进行身体状况信息监测登记存档,对于外地来威人员做好个人旅史和接触史的信息搜集和上报,凡从重点疫区前来的一律不得加入活动,并实行属地管理隔离工作。对每一个体育类健身组织指定联络人或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监督、沟通和汇报。

(二)体育类健身场所

1.大型场馆

教育和指导员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引导员工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短信、微信等转发非官方信息,做好身边辟谣工作。

(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测量,确保健康上岗,在佩戴好口罩。

(2)对室内健身和办公场所每天早中晚分别进行一小时通风处理,不开中央空调,保持自然通风,更衣室及淋浴室停止使用,预防人与人间交叉感染。重点区域如室外公共卫生间应确保24小时通风。

(3)严格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标准要点》,做好场馆人员活动区域消毒工作,各场馆值班人员每天早晚各一次,对各场馆值班室、出入口、走廊、楼梯、卫生间、垃圾桶及常接触区域如门把手、开关按钮等进行消毒,并认真做好消毒记录;人流量大、24小时开放的室外卫生间重点进行全方位、无死角、高频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4)各场馆在显著位置分别设立废弃口罩回收点,集中回收废弃口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充分利用电子屏投放、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广泛进行防疫宣传,提高全员防范意识。

(6)要设置专门的观察留置室。按规定进行隔离上报。

(7)不得提供公用洗洁用品和食品饮料。

2.经营性体育类健身经营场所

(1)体育类健身经营场所防控期间严禁自行组织、承接健身培训、赛事活动,严禁组织有身体接触类的培训、比赛活动。禁止以各种形式开展聚集性的营销促销活动。

(2)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场所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也要对外部环境如电梯、楼梯、大厅、车库、卫生间等经常接触的区域进行消毒,复工后视人流量情况,对于人流量大的场所要间隔1小时做清洁消毒工作,人流量少的场所每天也要进行至少2-3次清洁消毒工作。

(3)配套体温检测仪器,对员工和消费者进行逐一体温监测。为员工和消费者提供好口罩、手套、消毒水、测温仪等防护物品。

(4)防控期间做好内部人员、返乡务工人员的体温测量,一人一档案,并及时追踪发热病例。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提前进行体温检查和消毒工作。

(5)对于每个前来的消费者建立防控档案,逐一进行体温测量、消毒,除特殊项目如游泳外,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对发现发热等症状的消费者要进行暂时的隔离。对于发现病例的要立即停业并封闭场所,进行全员工的隔离观察,对于外地来威的消费者要做好个人旅史和接触史的信息搜集和上报,凡从重点疫区前来的一律不得进入场所,并实行属地管理隔离工作。

(6)凡需使用出租类服装和器材(如滑雪服)必须经专业严格消毒后静置24小时后方可提供给其他人使用。

(7)要设置专门的观察留置室。按规定进行隔离上报。

(8)不得提供公用洗洁用品和食品饮料。

(9)按属地管理,对每一个体育类健身场所指定联络人或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监督、沟通和汇报。

(三)各类全民健身站点。

(1)包含健身气功站点、晨晚练站点、各社区、小区和行政村等广场舞练习场地在内的各类全民健身站点,防控期间严禁进行聚集性健身锻炼。

(2)县级体育部门(含开发区)要严格管控,充分发挥挂靠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发现一起劝退一起,坚决杜绝聚集性锻炼的情况。对违反防疫规定和本方案的,在今后的优秀晨晚练站点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各类健身设施和器材

(1)锻炼时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严格洗手。

(2)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健身站点、全民健身路径等体育公共设施要每天做好2-3次全面器械消毒。

(3)张贴温馨提示,建议居群众量不要在健身苑点聚集多人一同运动锻炼。

(4)如需在室外等处锻炼时,务必戴好口罩、手套,避免直接接触器材。锻炼中途尽量不要摘下口罩饮食,如必须饮食,先清洗双手并避免直接接触食物。

(5)使用健身设施前,后进行洗手消毒,使用设施需全程佩戴口罩。锻炼后尽快更换,清洗衣物、并尽快洗澡。

(6)防控期间使用室外设施时应尽量避免剧烈运动,接触设施扶手,横栏等公共部位时注意佩戴手套。

(7)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锻炼中途留意四周人员情况,如有频繁咳嗽者,主动远离并向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汇报。




                                                                                   威海市体育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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